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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|“二房东”转租,需要房东同意吗?

2023-01-05| 发布者: 沁水资讯网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本文转自:人民网案例小张将自家的门面房出租给小李使用,约定租期为3年,按年交纳租金。房屋交付后,小李...

本文转自:人民网

案例

小张将自家的门面房出租给小李使用,约定租期为3年,按年交纳租金。房屋交付后,小李自行经营炸鸡店。某天,小张途径店铺,发现炸鸡店改为了奶茶店,这才得知小李把房屋转租了。小张心生不快,立刻联系小李,以小李擅自转租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合同,限期搬离。小李转租时,需要小张同意吗?

以案说法

需要。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,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,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。承租人转租的,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;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,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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